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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教职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充分宣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校工会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全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职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激励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振兴百年山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是学习体验活动。各分工会可精心设计推出学习体验线路,组织教职工就近就便开展实地考察学习,开展国情、省情、市情、乡情调研,观城乡新貌、看身边变化。
二是主题宣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以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讲好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故事。各分工会要结合实际举办系列论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学校几十年来的发展变化及成就进行主题宣讲。利用网络、手机视频、部门工作群、展板等形式广泛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三是共和国故事汇活动。请老战士、老同志、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讲述亲身经历,讲革命先烈故事,讲改革开放成就。开展读主题图书、看主题影视剧活动,组织主题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讴歌英雄事迹,弘扬革命精神。
四是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敬献花篮、宣读祭文、瞻仰遗物和继承先烈遗志宣誓活动,组织教职工到就近的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体验革命情怀,继承先烈意志,传承红色基因。
五是组织 “歌唱祖国”教职工合唱比赛。为了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教职工的爱国热情,各分工会要广泛组织教职工传唱爱国歌曲。在此基础上,校工会将集中组织以“歌唱祖国”为主题的教职工合唱比赛,各分工会可组队参赛。
比赛形式:大合唱40-50人,小合唱10-15人。
比赛时间:9月下旬。
报名要求:每个分工会报1个队(大合唱或小合唱)。
歌曲要求:每个队伍演唱2首歌,必唱1首,自选1首。
必唱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我和我的祖国》、《歌唱祖国》、《我的祖国》、《五星红旗》、《英雄赞歌》,可任选1首。